能源管理体系审核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欢迎咨询王经理 (非国家确定的重点用能单位) 1. 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的确定 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是基于认证机构所规定的过程来确定的。在认证机构规定 确定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的数量的过程时,应考虑对能源管理体系有实质影响的人 员,包括: a) 较高管理层; b) 管理者代表; c) 能源管理团队; d) 对可能会影响能源绩效的重要变更负有责任的人员; e) 对能源管理体系的实施成效负有责任的人员; f) 对建立、实施和保持能源绩效改进(包括目标、指标及实施方案)负有责任的 人员; g) 对主要能源使用负有责任的人员。 注:对主要能源使用负有责任的人员可能不被确定为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人员, 这 取决于他们所从事的活动对能源绩效的影响。在将他们确定为能源管理体 系有效人员之 前理解他们的作用以及影响是非常重要的。 例 1:汽车制造业 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是那些直接从事主要能源使用(涂装系统、 暖通空调系统)、 管理、运行、维保/设施管理/工程人员、暖通空调系统承包商,以及能源管理团队的 人员,不包括行政人员或装配人员。 例 2:综合型商业建筑 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人员是那些与区域供暖和冷却系统、维 护与工程职能、建造 和翻修管理、采购相关的人员,以及能源管理团队人员。其他员工例如在各个楼宇工 作的人员或行政支持人员不作为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人员。 2. 能源管理体系复杂程度的确定 复杂程度基于以下三个因素: — 年度综合能耗; GK03-9 Rev.8.7 Issue:03/18/2015 WIT Assessment — 能源种类的数量; — 主要能源使用的数量。 复杂程度是一个计算值,依据以上三个因素的权重计 算所得。对于每一个因素,需要确定两方面的信息来计算复杂程度。 a) 权重; b) 一定范围内的复杂程度系数。 c) 复杂程度 C 的计算公式是: C = (FEC ×WEC ) + (FES ×WES ) + (FSEU ×WSEU ) 其中, FEC 是表 1 中的年度综合能耗的复杂程度系数; FES 是表 1 中的能源种类数量的复杂程度系数; FSEU 是表 1 中的主要能源使用数量的复杂程度系数; WEC 是表 1 中的年度综合能耗的权重; WES 是表 1 中的能源种类数量的权重; WSEU 是表 1 中的主要能源使用数量的权重。 表 1 提供了计算复杂程度所需的每个因素的权重和相应范围内的复杂程度系数。 表1 确定审核时间的能源复杂程度准则 因素 权重 范围 复杂程度系数 国际单位(TJ) 国内常用单位(万吨标煤) 年度综合 能耗 30% ≤200 ≤0.6 8 1.0 >200 且≤ 2000 >0.68 且≤6.8 1.2 >2000 且≤10000 >6.8 且≤34 1.4 >10000 >3 4 1.6 能源种类 数量 30% 1~2 种 1.0 3 种 1.2 ≥4 种 1.4 主要能源 使用数量 40% ≤5 SEUs 1.0 6~10 SEUs 1.2 11~15 SEUs 1.3 ≥16 SEUs 1.4 认证机构可以使用本文件以外的准则作为补充,这些准则应形成文件,并保持应用准则的相关记录。 注1:能源种类(Rb)计算 1) 能源种类指标统计中,单项能耗低于总能耗3%的能源种类不计入。 2) 作为耗能工质的气体(不作为燃料)在企业使用时,除非数量特别大,一般不计 入能源种类。 GK03-9 Rev.8.7 Issue:03/18/2015 WIT Assessment 3) 同一用能设备采用多种能源时(如锅炉燃烧使用煤和天然气),能源种类只计算 一种。 4) 企业内部进行能源转换生产的同时,还部分使用外部该类能源(如企业使用煤锅 炉制蒸汽,也使用部分外部管网蒸汽),能源种类只计算一种。 注2:主要能源使用数量(Rc)计算 1)主要能源使用数量统计中涉及的设备、设施和系统包括通用和**设备、设施及 系统两部分。表中的类别数量为此两部分类别数量的总和。 a)通用设备、设施及系统类别的数量可参考单项用能设备与系统分类:工业锅炉、 煤气发生炉、火焰加热炉、火焰热处理炉、工业电热设备、工业热处理电炉、泵 类机组及液体输送系统、空压机组与压风系统、热力输送系统、供配电系统、制 冷与空调系统、空气分离设备、内燃机拖动设备、电动加工与电动工艺设备、电 解电镀生产设备、电焊设备、用汽设备、活塞式单级制冷机组及其功能系统、风 机机组与管网系统、蒸汽加热设备。 b) 集中在同一区域(机房)的同类通用耗能设备设施,以一个系统计算。 2)**设备、设施及系统类别的数量应基于GB/T 27309-2014标准附录C 中确定的方 法进行分析和确定,并补充明确如下: a) 对于已经计入通用耗能设施的行业**生产设备(如纺织行业的染缸属于蒸汽 加热设备),在**设备、设施及系统中不再重复计算。 b) 因大部分的用能企业按照设备种类布局(即将同一主要设备作为一个车间), 在评审时将同一类工序的所有车间作为一类**耗能设备计算。对于按照流程设 置车间的企业,**耗能设施按照车间数量计算。 c)对于**设备评审中存在的重大偏差(多计算或少计算),审核组在**阶段现 场审核后提出改进并对审核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注 3:年度综合能耗计算中的能源单位 TJ 与我国常用能源单位千克标准煤(kgce)的折 算方法详见 GB/T 2589-2008。本文件参考使用 1TJ 约等于 34 吨标准煤(tce), 该换算结果仅用于对能源管理体系复杂程度系数的判别。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得到复杂程度值,用该值可以根据表 2 来确定能源管理体系复杂 程度的等级。 表2 能源管理体系复杂程度等级 复杂程度值 能源管理体系复杂程度等级 GK03-9 Rev.8.7 Issue:03/18/2015 WIT Assessment > 1.35 高 1.15 ~ 1.35 中 < 1.15 低 3. 能源管理体系审核时间的确定 GK03-9 Rev.8.7 Issue:03/18/2015 WIT Assessment 较少审核时间是基于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的数量和复杂程度共同确定的。对于 初次认证审核(**阶段和*二阶段)较少审核时间见表3。认证机构应确保在* 一阶 段审核时对审核时间进行评审和确认。 表3 初次认证较少审核时间(人日) 有效人员 的数量 复杂程度 低 中 高 1-15 3 5 6 16-25 4 6 7.5 26-65 5.5 7 8.5 66-85 6.5 8 9.5 86-175 7 9 10 176-275 7.5 9.5 10.5 276-425 8.5 11 12.5 ≥426 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的数量大于425 时,按照本表的递进规律计算审核时间 例:初次认证较少审核人日示例 ABC 认证机构确定 XYZ 公司的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的数量为 32 人。 该公司 年度综合消耗是 12(TJ),按表 1 确定复杂程度系数是 1.0,权重为 30%。 能源种 类(天然气、电、柴油)数量是 3,按表 1 确定复杂程度系数是 1.2,权重为 30%。 XYZ 公司的 SEUs(主要能源使用)数量是 3,按表 1 确定复杂程度系数为 1.0, 权重为 40%。 C =(0.3×1.0)+(0.3×1.2)+(0.4×1.0) = 0.3+0.36+0.4 = 1.06 利用表 2,因复杂程度值低于 1.15,复杂程度等级为低。 利用表 3,得出一阶段与二阶段审核所需的较少审核时间是 5.5 人日。 利用表 4,得出监督审核所需的较少审核时间为 2 人日,再认证审核所需的较 少 审核时间为 4 人日。 表 4 中给出了监督与再认证审核所需的较少审核人日数。认证过程应考虑能源 管 理体系、主要能源使用、设施、设备、系统和过程的任何变化,确保上述变化较终纳入 对所需审核时间的评审。 表4 监督与再认证较少审核时间(人日) 有效人员 的数量 复杂程度 低 中 高 监督 再认证 监督 再认证 监督 再认证 1-15 1 2 2 3 2 4 16-25 1.5 3 2 4 2.5 5 26-65 2 4 2.5 5 3 6 66-85 2 5 3 5.5 3 7 86-175 2 5 3 6 3 7 176-275 2.5 5 3.5 6.5 3.5 8 276-425 3 6 3.5 7 4 9 GK03-9 Rev.8.7 Issue:03/18/2015 WIT Assessment ≥ 426 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的数量大于 425 时,按照本表的递进规律计算审核时间 GK03-9 Rev.8.7 Issue:03/18/2015 WIT Assessment 能源管理体系审核时间(2) (国家确定的重点用能单位). 1.总则 能源管理体系审核时间的确定应充分考虑客户能源使用和消耗的性质 和规模。同时,还应考虑如承担的能源管理职能等其它影响审核时间的因素。 能源管理职能影响审核时间的确定准则依据表 5 执行。 在确定每个客户场所需要的审核时间时,认证机构应考虑表 E.3 中列出 的“初次认证较少审核时间”。现场审核时间通常不应少于较少审核时间的 80%。 每次监督审核的较少审核时间不应低于初次认证审核时间的三分之一; 再认证的审核时间不应低于初次认证审核时间的三分之二。 通常情况下,**阶段审核完成后,认证机构应根据审核发现对影响审 核时间的因素进行判断并调整审核时间。在这些情况下,认证机构应特别注 意确保审核时间的任何减少不至于影响审核的有效性。 表5-1 能源管理职能影响审核时间确定准则 策划职能 审核时间占比 实施职能 审核时间占比 具有完整的策划职能 20% 具有完整的实施职能 50% 具有部分策划职能 10% 具有大部分实施职能 35% 基本不具备策划职能 5% 具有少部分实施职能 15% 基本不具备实施职能 5% 表 5-2 能源管理职能影响审核时间确定准则 监督职能 审核时间占比 改进职能 审核时间占比 具有完整的监督职能 20% 具有完整的改进职能 10% 具有部分实施职能 10% 具有部分改进职能 5% 基本不具备监督职能 5% 基本不具备改进职能 0% 备注:1、现场审核时间依据该场所承担的实际能源管理职能确定,能源管理 职能依据策划(P)、实施(D)、检查(C)和改进(A)划分;能源管理 基本职能审核时间依据 P:D:C:A=20%:50%:20%:10%确定; 2、策划(P)典型职能包括能源核算/职责和权限/法规和文件策划/方 针/节能目标和指标等; 3、实施(D)典型职能包括能源评审/能源基准/能源绩效参数/方案/采 购/设计/人员能力和沟通/运行控制/文件等; 4、监督(C)典型职能包括监视、测量和分析/记录/数据统计等; 5、改进(A)典型职能包括合规性差距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内部审核 GK03-9 Rev.8.7 Issue:03/18/2015 WIT Assessment /管理评审等; 6、实施相关的”具备大部分实施职能“是指出具有能源转换、贮存、 配送、消耗利用等与生产相关的运行控制职能; 7、实施相关的”具备少部分实施职能“是只具有采购、人力资源、文 件等与非生产性质的能源控制职能。 2.能源管理体系审核人日的确定 2.1 客户的能源使用和消耗的性质和规模 能源管理体系审核中客户的能源使用与消耗的性质和规模以年综合能耗、 能源结构、用能环节方面综合考虑,判断其复杂程度。当客户有多个场所时, 应判断其每个场所的复杂程度。 能源管理复杂程度(P)的计算如公式(1)所示: P = Ra×40% + Rb×25% + Rc×35% ----------------------------------------(1) 式中:P —— 能源管理复杂程度值; Ra—— 年综合能耗系数; Rb—— 能源结构系数; Rc—— 用能环节系数; Ra、Rb 和 Rc 的取值方法见表 6,利用 P 值判断复杂程度的分级见表 7。 表6 能源管理复杂程度计算中的确定准则 项目 权重 指标 系数 R 耗能量(Ra) 40% >5 万吨标煤 1.6 >1~5 万吨标煤 1.4 0.5~1 万吨标煤 1.2 <0.5 万吨标煤 1.0 能源结构(Rb) 25% ≥4 种 1.4 3 种 1.2 1~2 种 1.0 用能设备(Rc) 35% 15 个类别以上 1.6 11-15 个类别 1.4 6-10 个类别 1.2 5 个类别以下 1.0 GK03-9 Rev.8.7 Issue:03/18/2015 WIT Assessment 注 1:能源结构(Rb)计算 1)能源结构指标统计中,单项能耗低于总能耗 3%的能源种类不计入。 2)作为耗能工质的气体(不作为燃料)在企业使用时,除非数量特别大, 一般不计入能源种类。 3)同一用能设备采用多种能源时(如锅炉燃烧使用煤和天然气),能源种 类只计算一种。 4)企业内部进行能源转换生产的同时,还部分使用外部该类能源(如企业 使用煤锅炉制蒸汽,也使用部分外部管网蒸汽),能源种类只计算一种。 注 2:用能设备(Rc)计算 1)用能设备统计中涉及的设备、设施和系统包括通用和**设备、设施及 系统两部分。表中的类别数量为此两部分类别数量的总和。 a)通用设备、设施及系统类别的数量可参考单项用能设备与系统分类: 工业锅炉、煤气发生炉、火焰加热炉、火焰热处理炉、工业电热设备、 工业热处理电炉、泵类机组及液体输送系统、空压机组与压风系统、热 力输送系统、供配电系统、制冷与空调系统、空气分离设备、内燃机拖 动设备、电动加工与电动工艺设备、电解电镀生产设备、电焊设备、用 汽设备、活塞式单级制冷机组及其功能系统、风机机组与管网系统、蒸 汽加热设备。 b)集中在同一区域(机房)的同类通用耗能设备设施,以一个系统计算。 2)**设备、设施及系统类别的数量应基于 GB/T 27309-2014 标准附录 C 中确定的方法进行分析和确定,并补充明确如下: a)对于已经计入通用耗能设施的行业**生产设备(如纺织行业的染缸 属于蒸汽加热设备),在**设备、设施及系统中不再重复计算。 b)因大部分的用能企业按照设备种类布局(即将同一主要设备作为一个 车间),在评审时将同一类工序的所有车间作为一类**耗能设备计算。 对于按照流程设置车间的企业,**耗能设施按照车间数量计算。 c)对于**设备评审中存在的重大偏差(多计算或少计算),审核组在* 一阶段现场审核后提出改进并对审核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GK03-9 Rev.8.7 Issue:03/18/2015 WIT Assessment 表7 能源管理复杂程度等级判断 复杂程度等级 复杂程度值(P) 一 >1.35 二 1.1~1.35 三 <1.1 2.2 初次认证的较少审核时间计算 在判断客户能源管理复杂程度后,依据表 7 的数值,对单一场所初次认证 的较少审核时间进行计算,如公式(2)所示: Ts =(D + H + MS)------(2) 式中:Ts —— 单一场所初次认证的较少审核时间,单位:人日 D —— 现场审核的基本时间。此数值,依据相应技术领域确定。 H —— 依据能源管理复杂程度应增加的时间。此数值,是针对具体客 户情况评估后确定。(与2.1 中P 相关) MS —— 依据管理体系成熟度或可获得经证实的以往能源管理体 系绩效信息情况,应增加的审核时间。当客户的管理体系较 成熟或审核组已获得且经证实的以往能源管理体系绩效信 息时,可不增加此项。 表 8 单一场所初次认证的较少审核时间计算数值 序号 技术领域 D H Ms 1 能源供给 一级复杂程度 H≥15 人日 二级复杂程度 H≥8 人日 三级复杂程度 H≥0 人日 MS≥1.5 人日 1.1 煤炭 12 1.2 油、气 12 1.3 电力 8 1.4 热力 6 1.5 其他(地热、分布式能源、余热等) 5 2 能源需求 2.1 钢铁 16 2.2 有色金属 16 2.3 化工 11 2.4 建筑材料 10 2.5 纺织 8 2.6 造纸 8 2.7 机械制造 6 2.8 交通运输 5 2.9 公共机构及服务 5 2.10 其它 5